【政策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A券申领兑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A券申领兑现工作的通知各区科技局、财政局,镇江经开区科信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财政国资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创新转型,根据《镇江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A券申领兑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在我市辖区内开展生产经营及科技创新活动、财务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1 | 2025年科技创新A券用于补贴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成果、科研服务等创新投入。高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为准;科研院所为国家事业单位且主营业务为研发服务(不含已转制为企业的单位)。科研服务指工艺验证、检验检测等,不包括法定认定、强制检测、商业验货等非创新活动。购买技术成果须在本单位转化,购买科研服务须为企业自身发展服务。 |
| 2 | 近三年已获得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20 万元及以上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创新A券政策。 |
| 1 | 兑现主体为已成功申领2025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A券的企业,且申请兑现时企业住所仍在我市辖区内。 |
| 2 | 企业须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有相关合同等佐证并已实际支付费用。支付时间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申请兑现金额不得高于实际支出的 20%,兑现金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
| 3 | 已使用省科技创新券的企业,按企业实际支出扣除省创新券额度 2 倍后确定市创新A券兑现基数。 |
企业需提交以下兑现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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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服务合同、技术成果交易合同、技术方案、工作总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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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活动产出相关材料(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 |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产生的符合兑现范围的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缺一不可 |
| 1 | 申领企业须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各区科技部门对申领材料审查并推荐。 |
| 2 | 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审核材料并发放电子券至企业,企业可登录系统查询申领结果。 |
| 3 | 兑现申请须在系统网上填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材料内容与网上一致,统一 A4 纸打印、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
| 4 | 各主管部门审查汇总推荐,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随纸质兑现材料统一报送市创新券管理办公室(地址: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1号楼9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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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长按可复制)
http://jh.zjs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