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苏锡常首台(套)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苏锡常首台(套)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引导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将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苏锡常首台(套)装备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申报单位在苏州、无锡、常州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所需的场所设施和人才支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3年10月30日之后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记录。 |
| 二 | 技术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科技伦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省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成熟,产品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 |
| 三 | 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有行业特殊管理要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或省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
| 四 | 核心技术、重要参数等有重大突破的整机装备,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同等水平及以上,重点支持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两机"等解决产业链关键技术短板及人工智能创新技术产品,且尚未取得规模化市场业绩。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其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自主安全可控。 |
| 五 | 人工智能创新技术产品应同时具备自感知、自决策、自适应,是能独立自主完成某项任务的智能装备。 |
| 六 | |
| 七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认定范围: | | | | | 将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或将系统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或将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分别申报认定的。 | | 完全以外购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申报单位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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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申报单位自主填报。申报单位将《苏锡常首台(套)装备认定申报材料》(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苏锡常各市(县)、区工信部门。常州市申报单位另需在"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登录后点击"兑现服务-兑现申报"板块,选择对应栏目填报。 |
| 二 | 工信部门审核推荐。苏锡常各市(县)、区工信部门组织初审,择优推荐,并于 10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推荐行文、申报材料和《苏锡常首台(套)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等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 |
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长按可复制)
https://zqt.changzhou.gov.cn/(一)申报数量
同一申报单位申报首台(套)装备数量不超过 2 项,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附 件
1.苏锡常首台(套)装备认定申报材料
2.苏锡常首台(套)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