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淮上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扶持围绕我市"353"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及未来产业开展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重大技术攻关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本公告明确支持领域、项目类别、申报条件与受理程序,请各有关单位及人才(团队)对照申报。围绕我市"353"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及未来产业,重点支持开展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重大技术攻关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设三类项目,同一人才只可申报一类。
创新创业团队 团队整体引进 | 创新领军人才 研发技术带头人 | 创业领军人才 带项目来淮创业 |
| 1 | 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至少 3 人。引进后可稳定合作 3 年以上。 |
| 2 | 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创业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团队领军人才须为国家或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对象。团队成员应有 5 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 2 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
| 3 | 团队成员均应于 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来淮。申报单位须在 2026年9月30日前在淮完成注册,有 2 名以上非股东员工缴纳社保。 |
| 4 | 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解决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项目总投入不少于 500 万元,且能够在未来实现产业化,具有显著的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
分类条件 · 创业团队
| 团队领军人才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不少于 100 万元),核心成员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领军人才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
| 团队成员(不含领军人才)从到淮安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个人薪酬月均不少于 1 万元;或个人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 100 万元以上。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每名成员薪酬不得降低或实际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
分类条件 · 创新团队
|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或我省人才工程入选对象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或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各类科技型企业;③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市、县级引才计划 30 万元以上资助。农业企业须是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
| 团队成员中原则上要有 1 名 39 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
| 团队成员从到淮安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个人薪酬月均不少于 1 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 8000 元);或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团队成员货币出资 100 万元以上。 |
| 1 |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企业人才不作硬性要求。截至 2026年9月30日,有 5 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 2 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 |
| 2 | 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在 2024年1月1日到2026年9月30日引进到淮安企业或科研机构担任研发工作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入选后能全职连续服务 3 年以上。柔性引进的须为省级以上人才,保证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低于 6 个月,且入选后 3 年内不得离开。 |
| 3 | 申报人才在申报单位取得的税前月薪不低于 1 万元(事业单位不少于 8000 元),入选后薪酬不得降低,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 3 年的证明材料。 |
| 4 | 申报单位须在 2026年9月30日前在淮完成注册,有 2 名以上非股东员工(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缴纳社保,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或我省人才工程入选对象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或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各类科技型企业;③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过省级以上部门或市级引才计划 30 万元以上资助。 |
| 1 | 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淮安创业,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 |
| 2 | 学历学位不作特殊要求,截至 2026年9月30日,有 3 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 2 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管理的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
| 3 | 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
| 4 | 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所创办企业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不少于 100 万元,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认缴占股不少于 30%(注册资本超 1000 万元可放宽至 20%),或为最大自然人股东、认缴占股不少于 20%。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现金出资不少于 200 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
| 5 | 申报人应于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来淮完成注册,并有 2 名以上非股东员工缴纳社保费。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缴纳社保的非股东员工数量不得减少。 |
人才(团队)所在单位对照相关条件认为基本符合的,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经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1 | 网上申报。通过"淮安科技云服务平台"在线填写提交;未注册的单位须先申请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再由个人选择所在单位申请。 |
| 2 | 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导出,用 A4 纸打印装订成册,一项目一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内容与在线申报一致。 |
| 3 | 材料报送。各地、各单位于 2026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分类报送至市科技局。 |
淮安科技云服务平台(长按可复制)
https://www.hakjgl.cn/Sit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