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关于做好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261号) | | | | 2026年10月28日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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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国先进制造业大会精神,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现组织开展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 |
| 01 | 申报要求 平台申报条件、服务行业领域及服务范围应符合《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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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组织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 (二)审核推荐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推荐数量上限: ·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超过 8 个 · 各计划单列市:不超过 5 个 · 各中央企业:不超过 1 个 请于 2026年10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 · 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 · 申报书(含证明材料) 纸质版一式 2 份 · 电子版光盘 1 份 收件: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8号楼11层,100846 联系人:王峰丽 010-68207754 18614011106 (三)遴选认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初评和专家评审,视情抽取部分单位实地考察;对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平台名录并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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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