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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专家的通知时间:2022-11-3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加强监督指导,提升评价质量,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公开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我市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绿色精品钢、高端纺织服装、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新型医疗器械、新型建筑材料、节能环保等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集成电路、机器人、工业和能源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碳复合材料、生物医药、空天信息、5G通信等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以及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征集一批具有技能人才培养经验、在各自职业领域兼具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2.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有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相关经验,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关心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指导训练团队能力; 4.有意愿独立参加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 6.获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全国技术能手、常州市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市高层次领军人才等荣誉奖项者优先遴选。 (一)方法专家 具备技师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二)技术专家 具备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能人才评价专家主要职责 1.参与研讨、制定技能人才评价政策; 2.审核申请备案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评估; 3.审核技能竞赛技术资源; 4.指导、培训申请备案单位; 5.指导备案单位编制评价方案; 6.参与编写、修订、审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术资源; 7.参与技能竞赛赛事评估; 8.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四、征集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常州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经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于2022年12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65549544@qq.com)。我局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推荐情况,择优评聘。咨询电话:0519-86687002。 2.申报职业(工种)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选择“职业分类系统”,在3-6大类中选择具体职业(工种)。 特此通知。
附件:常州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报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