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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时间:2022-11-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 现将《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2022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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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时间:2022-11-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 现将《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2022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