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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5-09-16     【转载】

县级市(区)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下简称《增补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54,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注册的法人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

2.2022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至2025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时间

苏州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县级市(区)科技局报送的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1017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完成网上注册、登录,填写并提交《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将扫描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所在县级市(区)科技局。企业需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和上传系统中的内容一致。

(二)地方汇总和审核

县级市(区)科技局会同当地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委根据《认定办法》、《增补通知》和本通知要求,联合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各地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过程中认为需实地核查的,应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请表》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一栏加盖县级市(区)科技局公章,汇总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各地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及发改委公章。同时,县级市(区)科技局在系统中将经审核正式推荐上报的企业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提交的企业清单必须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致。

(三)材料报送

县级市(区)科技局须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推荐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盖公章一式份、含电子档),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份)数据光盘(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截止时间:2025101717:00

四、工作要求

1.县级市(区)科技局要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壮大现代高科技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苏科区成发〔2024209号)有关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统筹推进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相关政策。

2.请各县级市(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主动会同当地商务、财政、税务和发改部门加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对申报企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申报质量。

2.县级市(区)科技局在组织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八个严禁有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

3.企业在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数据光盘以及在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各地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和发改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并作出信用承诺。

4.各县级市(区)科技局会同当地商务、财政、税务和发改部门对经认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对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企业,如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及时上报。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苏州市科技局企业创新服务处:65241083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服务部65233682

地址苏州市邓尉路1双创中心1116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58286129

常熟市科学技术局:  52777510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53523295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57313542  

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63981881  

吴中区科学技术局:  67682292  

相城区科学技术局:  85182159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68727616 

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66681674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68751521 

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54号)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商务局

     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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