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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5-09-15     【转载】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推动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经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8日



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有序推动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构建全省制造业中试服务体系,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名单和开展申报升级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235 号)和《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苏工信创新〔2024〕380 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南。

总体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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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涵定位。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以下简称“省中试平台”)是指聚焦制造业成果转化应用关键环节,由江苏省内法人单位建设运营,为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中试项目遴选开发、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的服务实体。

(二)主要任务。省中试平台的主要任务包括:汇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资源,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化,提供高水平中试公共服务,促进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培育中试专业人才队伍,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三)建设原则。省中试平台围绕全省“1650”产业体系系统布局,由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专业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愿建设、自行结合、自主运行。

省工信厅将加大培育引导力度,培育一批符合产业需要、具备发展潜力、水平定位较高的培育对象,建设一批功能定位清晰、基础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运营管理高效的省中试平台,并实行定期复核、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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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试平台应面向“1650”产业体系,以实体平台形态运行,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具备实施相应领域中试验证的能力,对外提供公共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效。符合上述特征的中试平台可列入省中试平台培育库,经过培育,符合升级条件的可申请升级省中试平台。具体包括:

1.平台应为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对象,依托单位应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面向省“1650”产业体系,重点鼓励符合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的平台申报。

2.平台应拥有固定的试验场地,配备必需的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具备先进的中试线,中试线应包括试验设备、测量仪器或关键软件等中试设备,中试设备原值800万元以上。积累一定的中试数据。专职中试技术人员5人以上。对外提供公共服务,依托单位上年度(或申报当年度)中试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或中试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5%以上。

3.依托单位应具备良好信用状况,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失泄密等事故,未出现数据资料弄虚作假、严重失信等情形。


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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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定位明确。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支撑保障省“1650”产业体系建设发展,对促进我省新型工业化、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基础实力较强。具备稳定的实体平台形态,拥有完善的中试线、试验场地,中试设备能力先进,注重积累中试数据,能够支撑产业创新技术转化。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中试技术带头人,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管理、研发、试验、质量或安全等专业人才团队。

3.技术优势明显。制定中试技术路线图,平台技术熟化、产品试制、工艺改进、试验验证等核心技术能力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在中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够整合、辐射和带动行业或区域相关技术资源,鼓励承担相关领域省级以上项目。

4.服务成效突出。主动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实现资源对外开放共享,提供综合性、专业化中试服务及系统化解决方案,在本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明显影响力。制定明确的中试服务清单,为行业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高水平服务,形成系列关键技术转化应用成果。

5.运行机制完善。制定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安全、质量、保密等方面符合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相对独立。对外服务程序规范高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技术转让、技术归属、技术服务、商业秘密等管理规则。

6.发展潜力明显。制定清晰的发展目标,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条件。制定规划建设方案,明确未来 3 年发展目标、提供高水平中试服务的措施和路径。有稳定的条件保障渠道,能够实现自我造血和可持续发展。


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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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培育。省工信厅组建中试平台培育库,适时动态更新,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申报。

2.申报升级。省工信厅适时更新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每年组织开展省中试平台申报升级。申报主体按照自愿原则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及必要的佐证材料。

各设区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审查把关后,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报送。

3.定期复核。省工信厅对省中试平台实施定期复核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复核。省工信厅于复核年度印发复核通知,可视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程序和标准参照升级条件和要求执行。

复核结果分为优秀(85 分(含)以上)、良好(65 分(含)—85 分)、基本合格(60 分(含)—65 分)、不合格(低于60 分)。省工信厅对复核结果予以公布。

4.动态管理。复核结果不合格、逾期未报送复核材料的,移出省中试平台管理序列。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失泄密事件,出现数据资料弄虚作假、严重失信等情形,或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出省中试平台管理序列,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在省中试平台正式运行期间,依托单位如发生更名、结构调整、重组或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报所在地设区市工信局,设区市工信局按年度汇总报送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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