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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时间:2025-08-22 各县区(园区)科技(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2025年度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现就2025年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主要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淮安市内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诚信守法,近三年(指项目申报截止日往前倒推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无纳税信用等级D级等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被取消申报资格的行为; (3)《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同一单位在申请年度内工业强市引导资金(含第一批)涉及多项非认定类政策支持的,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其中: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科技计划项目除外)。 三、申报事项 (一)认定奖励类项目 采取免项目单位申报的方式进行,由各地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筛选,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附认定奖励类项目汇总表(附件2-1),须加盖科技部门及财政部门公章。市直属企业(单位)项目由市各主管部门直接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4日。 (二)非认定类项目 1、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通过淮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网址:https://bsdt.huaian.gov.cn/ipgs/gotoCzjbNewIndex.do?xzqh=080000&qjd=1)进行申报(有特殊说明的项目除外)。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基本信息,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时至2025年8月29日17时, 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2、各地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附非认定类项目汇总表(附件2-2),须加盖科技部门及财政部门公章,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 3、市直企业或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项目。各地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深入调研、精准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各相关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申报主体要如实申报,包括企业信用、安全等情况。各地要切实负起资金拨付、项目执行监管等责任,严格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把关。 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统筹处 罗爱锋 电话:0517-83665631 联系人: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缪涵 电话:0517-83168132
附件: 1.2025年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汇总表等(2-1、2-2、2-3)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淮安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