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泰发改规〔2021〕1号)、《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泰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泰发改发〔2025〕102号)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泰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受理评审工作。经形式审查、信用审查、专家评审、委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初步提出了2025年泰州市工程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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