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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5-05-09     【转载】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发挥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的示范和激励效应,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办发〔2022〕1号)、《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常市监〔2024〕3号)、《关于印发<常州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市监〔2024〕34号),现将《2025年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深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积极参与碳足迹标识认证,具体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

申报单位及项目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符合省、市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扶持方向,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有利于服务和改善民生。

(二)紧贴需求,服务特色

申报单位及项目应围绕本地、本行业及本单位发展需求,突出地区、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需求紧迫,特色鲜明。

(三)绩效明显,服务提升

项目有良好发展潜力,项目实施后已产生或预期可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

三、申报事项

(一)属地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s://zqt.changzhou.gov.cn/),登录后点击“兑现服务-兑现申报”板块,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单位或个人信息,并准确填报和上传项目相关资料。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政企通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519-85588140。

注意事项:1、上传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2、附表2《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只需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受理时限

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殊事项。

标准研制项目完成时间符合申报要求,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标准正式文本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交情况说明(一式一份),经确认后作为下一年度申报的依据。

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可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的标准化项目;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有多个同类标准化项目符合奖励条件的,就高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本市有多个承担单位的,不重复奖励。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88588178;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88588134;

常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85681838;

溧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标准计量科80998969、80998965;

金坛区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监管科82299035;

武进区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监管科86310316、86310312;

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与监管处(标准计量处)85129215、85129216;

天宁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管理科69661538;

钟楼区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监管科88891768;

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与标准计量监管科89863346。


附件:2025年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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