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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指引(试行)》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案例选编的通知时间:2025-02-10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提高数据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促进数据要素有效运用和安全流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的通知》《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省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供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附件: 1.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指引(试行) 2.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案例选编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