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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4-08-28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博士后载体建设,打造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集聚平台,根据有关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宁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注册地在南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 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科研实力,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3. 拥有研究开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少于5人。 4. 近三年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理论、技术合作研究。 5. 有明确的博士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科研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项目工作管理办法,能为博士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二)推荐条件 1. 建有市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 2. 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近五年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等。 3. 符合南京“4266”产业体系发展方向,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 4. 近三年累计招收博士5名以上,且在高质量就业方面有突出贡献。 5. 有明确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意向及规划,已和高校相关专业院系建立博士联合培养渠道,已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长期产学研合作协议,或已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达成博士后合作招收或培养意向。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9月2日至9月19日登录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并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至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下同)。 (二)审核推荐。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于9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盖章后统一报送。 (三)综合评议。市人社局组织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四)发文公布。市人社局发文公布入选名单,对入选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设站资助。 三、有关事项 (一)各区(园区)要积极宣传发动,重点遴选科研条件良好、技术实力强劲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并严格按要求做好材料审核报送等有关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申报资格。附件1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不超过30页;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材料若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三)已在2023年度申报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除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外,均纳入今年选拔范围,无需再次申报。 联系地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楼97室) 联系电话:025-68788058、025-68788318 附件:1. 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 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情况一览表 3. 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线上申报指南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