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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的通知时间:2024-07-11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常工信中小〔2024〕34号)和《市工信局关于2024年度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现就2024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常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3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一年半以上;202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2023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评价得分60分以上。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如实填写《2024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和佐证材料(参考附件2)一起装订成册,于7月20日前报送至辖市(区)工信部门初审(咨询方式附后)。企业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申报。 同时,企业于7月20日前登陆“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s://zqt.changzhou.gov.cn/kdzqt-portal/),在“兑现服务-兑现申报”版块,选择“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辖市区工信部门初审:各辖市(区)工信部门严格把关,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对照《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5),填写初审推荐表(附件3,申报系统可在线审核并下载)。 各辖市(区)工信部门于8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各1份)盖章后统一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 1.推荐行文; 2.推荐汇总表(附件4); 3.初审推荐表(附件3,按序整理并标序号); 4.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按序整理并标序号)。 三、有关要求 (一)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由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原则上从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往年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予推荐。 (三)请各地工信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审核责任,按程序进行推荐。对审核质量较差的地区,我局将视情进行通报,并缩减该地区的认定比例。 咨询电话: 溧阳市工信局,0519-87286036、87286029; 金坛区工信局,0519-82822768; 武进区工信局,0519-86310167; 新北区经发局,0519-85127593; 天宁区工信局,0519-69660586; 钟楼区工信局,0519-88890707; 常州经开区经发局,0519-89863307。 技术支持: 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0519-85588140、85588064。
附件 1.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2.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3.初审推荐表 4.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5.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