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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4     【转载】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基〔2024〕18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南京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

(二)上云形式。企业可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三)申报要求。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其中,星级上云企业须逐级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评星级。

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上云投入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见附件2)。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门户(简称:数字工信, ) 于2024年 6月1日至7月7日开通申报渠道。请各申报企业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星级上云企业遴选申请表》及配套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二)审核报送。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依托数字工信平台,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线上开展项目审核报送。并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10%的比例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星级应覆盖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抓紧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加快上云用平台。

2.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2024年7月9日前将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我局,同时将项目推荐报告(含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盖章件1份报送至我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联系电话:025-68788901)。“数字工信”平台使用相关问题详询技术支持:18912980070。

 

附件:

1.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星级上云工作联系方式

2.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

3.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书

4.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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