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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时间:2024-05-08 各街道科技办、开发园区科技人才局(科技创新局),各街道园区财政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根据2021年江宁区委一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区征集2024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区创新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组织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式 区创新资金项目是政府引导性项目,区创新资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5 万元/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 30万元/ 项。 区创新资金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资金按照分期拨付方式予以兑现,项目立项后先期拨付70%资助经费,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剩余30%资助经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生命科学类项目可放宽至两年。 二、支持范围 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聚集我区“5+4+5”创新型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智能电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高端智能装备、新型节能环保、航空航天、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及新型医疗器械、第三代半导体、细胞与基因、未来网络、元宇宙等技术关键领域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条件 1.在江宁区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于2023年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近两年有连续纳税记录,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超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亿元; 3.企业具有从事本年度支持重点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实施生产能力与服务能力; 4.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6.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本年度项目的支持范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已完成的研发经费应不低于总投资额的40%; 3.项目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 4.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度高,目标市场明确,已具有一定市场基础,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5.申报项目已进入中试或小批量生产阶段; 6.须拥有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明晰、无纠纷(含已申报的知识产权); 7.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8.项目已经获得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单位在江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http://jnweb.jnqkjy.cn)进行网络填报,网络填报和上传的附件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按要求装订一式一份,经所在街道园区的主管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推荐后报送。 2.各街道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申报工作,负责激活系统中各自辖区内企业注册信息,并审核、择优推荐项目。同时,于5月20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加电子档)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纸质材料统一收齐后5月24日前报送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3.本年度项目申报有限项要求(具体见附件3)。 4.本年度项目拟立项公示文件将在江宁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五、受理时间和地址 (一)系统受理时限:截止到2024年5月20日17:00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限:截止到2024年5月24日17:00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江宁科技创新中心505办公室(芝兰路18号4栋5楼) 六、有关要求 1.区创新资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规范及标准由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共同会商制订,并共同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支持对象。 2.区创新资金项目资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正、择优支持、绩效引导、专款专用的原则,只能用于与项目相关的科技研发经费支出。 3.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根据评审通过的项目情况,下达资金计划。立项项目承担单位需与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签订《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合同》。 4.区科技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联合区科技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并在项目执行期中期向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5.已获得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才可申请其他科技项目。一个项目承担单位在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区创新资金支持。同一个项目只能获得一次创新资金支持。对中止、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拨付剩余项目资金,同时,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允许申报区级科技项目。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 区科技局高新科:易笃芳,025-52190023 区财政局教科文科:陈小竹,025-51190983 (二)系统审核及项目受理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崔蓉,025-87180115;张炎凌,025-87183790 (三)用户审核及技术支持 用户审核:已注册的企业如需修改基础信息,需重新完成信息修改审核流程。新注册的企业,经街道园区初审后由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激活(联系人:崔蓉,张炎凌)。 系统技术支持:程静13083315462 (四)街道园区科技部门联系人
附件: 1.2024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2.2024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3.2024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各街道园区申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