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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2     【转载】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工作的通知》(常工信融合〔2021〕44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在常州各辖区、经开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

2.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

4.在常州市已上线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完成注册;

5.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截至2024年3月15日,已列入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试点示范名单;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级、AAA级贯标认证(发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3月15日);省两化融合自评估得分80分以上。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度常州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关于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证明(附件2)。

三、申报事项

1.属地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辖区、经开区工信部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材料报送。书面材料须以辖区、经开区为单位,由当地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并报送至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受理时限。企业书面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区、经开区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9日。

四、工作要求

1.遴选优质项目。辖区、经开区工信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推荐项目。

2.规范申报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做到推荐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确保项目操作过程规范有序。

3.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4.强化材料审核。在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的基础上,各地工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对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项目是否真实、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5.加强绩效评估。市工信局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抽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两化融合推进处,0519-8568129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9;市工信局机关纪委,0519-85681202。

 

附件:

1. 2024年度常州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项目申报表

2.关于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证明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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