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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时间:2024-02-2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先进适用低碳技术宣传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低碳技术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技术推荐和征集工作同步启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推荐和申报工作,中央企业的低碳技术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推荐。技术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报送至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联系人和电话:邢佰英 (010)65645624 金秋实 (010)62231074-829 袁晓霞 (010)62231074-83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10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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