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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拟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工作站的公示

时间:2023-09-25     【转载】

2023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工作站新建工作,经各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各主管部门材料审核、专家咨询、网上公示,省科技厅审核等流程,现将2023年拟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工作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22日起至9月28日,公示如无异议,省科技厅将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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