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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江苏省优秀企业、企业家”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4     【转载】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优秀企业、企业家”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工信〔2023〕379号)要求(以下简称省《通知》),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省工信厅会同省人社厅、省工商联开展“江苏省优秀企业、企业家”评比表彰工作,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公开表彰“江苏省优秀企业”100家、“江苏省优秀企业家”100名。现将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1、严格审核把关。请各区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仔细对照省级通知要求做好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推荐对象是否符合通知中的各项基本条件,严把政治关、条件关,确保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

2、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区于9月20日(周三)前将推荐对象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区政府公章(纸质件一份)、申报有关材料(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企业或企业家申报书、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表,一式五份,附电子光盘,详见附件1省通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

联系人: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 刘尊瑞68788828 秦怡68788891

邮箱:1971661316@qq.com

附件: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优秀企业、企业家”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工信〔2023〕379号)

2.推荐对象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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