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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时间:2023-07-11 各有关单位:
一、总体要求 (一)聚焦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国际化,带动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科技成果供给侧发力,建立完善政府、高校、院所、企业、金融投资机构“五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高效协同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和部门间技术、人才、资本、信息等要素合理配置,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平台支撑。 (二)聚焦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不断集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政府牵头搭建以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为抓手的资源整合平台,打通产学研用通道,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移转化的主力军,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三)聚焦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进程。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方向,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为目标,以发现、验证、展示、对接、孵化为主要服务内容,形成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快速转化应用机制,加速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升级,谋划布局未来产业。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征集。承办单位负责科技成果项目征集工作,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能源、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或未来产业领域以及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需求征集科技成果。 (二)项目筛选。由承办单位组织开展科技成果项目筛选,将技术成熟度较高、产业化前景较好的项目推荐进入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项目库。 (三)路演对接。承办单位从项目库中筛选优质项目,组织开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主动对接相关科技园区、产业部门、龙头企业和投资机构等。 (四)后续服务。承办单位围绕本地区产业发展布局,为入库项目搭建常态化展示、推广、路演平台,提供概念验证、创业孵化、产业场景应用等多种形式服务,并进行后续跟踪与效果评价。 三、保障措施 (一)有关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直通车”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谋划新发展阶段的整体工作安排。把“直通车”工作作为完善本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指导承办单位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力度,认真筹备组织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及时与科技部火炬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家科技成果网以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沟通,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提升工作成效。 (三)有关省(市)政府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对落地转化项目按本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帅 010-88656335,党琳 010-88656337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 联系人:牛铭泽 13326134755 国家科技成果网 联系人:吴海波 010-64454162 附件:2023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承办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