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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市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时间:2023-04-23     【转载】

浙江临海市政府网发布“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支持创建标杆示范企业。对于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于获得国家、省级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制造、网络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示范(标杆)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意见还提出,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对投资100万元及以上(软件和硬件投资)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机器换人”、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经认定为“无人工厂”的投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15%给予补助。对于列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智能化项目,再按其生产设备投资额(包含信息化软硬件投资)的5%给予补助。

未列入前款但纯软件投资2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项目,按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支持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平台建设。对在我市注册且正常运转的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与我市企业合作开展智能化改造,每年为我市5家以上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方案(事先报市经信局备案),且有超过1/2的案例改造成功的,一次性按成功改造项目服务收费金额的1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度首次列入省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推进企业上云。全面实施企业上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企业上云扶持政策按《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企业上云奖励政策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31号)执行。

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获得上级资金资助的,市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项目实施单位资金配套。鼓励建立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化工、户外休闲、眼镜、彩灯等六大产业行业互联网平台,深化企业上云,对服务企业达到200家以上的行业互联网平台,按项目投资给予10%的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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