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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乐陵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最高奖励20万元时间:2023-03-23 山东乐陵市近日发布“乐陵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项目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等多个方面提出加快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意见提出,加快企业智能化转型。支持企业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建设自动化无人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对购置单价超10万元,且总价100万元以上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装备,按实际设备投资额5%、最高200万奖励。对企业建设自动化无人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年度智能化设备及技术投资500万元以上,按照设备及技术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入选省人工智能领军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给予不超过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CMMM(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四级、三级评估认证的企业,按级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5 万元奖励。对列入全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全省智能制造标杆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建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标杆工厂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场景。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分别按照其信息化技术、软件及设备投入的30%、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对入选省级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其信息化技术、软件及设备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对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单位,按照德州市同等标准给予不超过第三方审核设备及软件投入的2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推进企业上云奖补,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最高5万元一次性补助。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引入大数据服务企业,推进数据中心建设和大数据产品应用。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以上数据中心,参照项目落户奖励政策标准执行;对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及检测认证平台在乐陵设立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大数据)技术研发、服务机构,且年度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应税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按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连续奖励3年。对首次应税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的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