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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学技术厅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11-29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教育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

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22〕 214号)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 (简称“减负行动3.0”)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减负行动3.0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 —1—
要抓手,聚焦广大青年科研人员的紧迫需求,坚持减负与激励并 重、授权与服务并举,持续深化拓展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 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挑大梁、当主角,保障青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 力用于科研工作,充分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 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减负行动前期已 推出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各项举措,转为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不 再纳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
2022年12月底前,省级层面完成措施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023年3月底前,各地、各单位完成各自措施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023年6月底前,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实施,争取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全面贯彻、有效落实。
二、行动内容
1. 更大力度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担纲领衔。鼓励更多青年科 研人员牵头申报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40周岁以下(含)青年人 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围 绕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基础科学前沿,省自然科学基金每年支持 1000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创新研究。省高 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每年立项800项左右,主要面 向3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申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按 职责分工负责)
2. 更大力度鼓励青年科研人员脱颖而出。省自然科学基金 年度经费原则上60%以上用于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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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 一般不低于50%。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精简预算编制科目,按设 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其中在青年科 技人才创新专题和外专百人计划项目中探索实行经费包干制,赋 予青年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推动有条件的省属高校院所 设立单位内部职业早期青年人才培养专项,对新入科研岗位的博 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稳定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支持设立 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鼓励有条件的省属高校院所通过实行弹性 工作制、建设母婴室、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等方式,为孕哺期女性 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条件。推动省属高校院所积极搭建青 年科研人员交流平台,广泛开展跨区域、跨学科、跨单位的青年 科学家论坛、学术沙龙等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氛围。(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省属高校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更大力度改革青年科研人员考评机制。完善项目考核评 价方式,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省科 技计划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三年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只开 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勇闯科研“无人区”, 心无旁骛的做好研究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省属科研院所绩效评 价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大青年科研人员引进培养情况评分权重。 推动省属高校院所对青年科研人员减少考核频次,实行聘期考 核、项目周期考核等中长周期考核评价,对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 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省属高校院所在科研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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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绩效考核评价中,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合理评价 青年科研人员实际工作贡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省属高 校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更大力度完善青年科研人员服务保障。鼓励省属高校院 所依托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 实力度,积极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为科研团队提 供专业化辅助服务。优化升级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在 线申报、在线评审、在线管理一站式全流程管理。推动省属高校 院所建立统一的内部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科研信息共享。(省 教育厅、省科技厅、各省属高校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更大力度优化青年科研人员成长环境。推动省属高校院 所组织开展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专训班,引导广大青年科研人员弘 扬科学家精神。积极组织推荐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出国(境)培训, 帮助青年科研人员拓展国际视野。鼓励省属高校院所面向博士、 博士后开展科研职业生涯启蒙培训,配备高水平科研、创业导师, 加强科研指导。推动有条件的省属高校院所面向青年科研人员加 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每天运动1小时”活动。(省科 技厅、省教育厅、各省属高校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1. 强化统筹协调。省科技、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强统筹协 调,做好行动部署和各方面组织动员,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牵头任 务。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沟通配合,做细做实工作方案,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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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各项行动部署。
2. 强化责任落实。各省属高校院所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对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主动听取青年科研人员 意见诉求,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3. 强化跟踪问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辅导和工作情 况跟踪指导,建立沟通反馈渠道,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发现 典型案例,行动过程中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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