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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9     

各设区市科技局: 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

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以下简称《通 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由各设区 市科技局负责,各地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须为省级科技企 业孵化器,且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日期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 前。
二、申报机构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中的科技创 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a/login#fhqqy)进入,在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完整的附件材 料,在线打印带水印的纸质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各申 报机构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并在申报书上的承诺书中签字盖章。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 科发区〔2018〕3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通知》中 相关要求,负责对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进行材 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据实填写实地核查综合意见表(见附件2)。 实地核查中对每家孵化器的核查不少于3名专家,并按照属地要 求,做好疫情防护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 业孵化器推荐到省科技厅,同时对主管部门审核责任进行信用承 诺(见附件3)。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盖章后的推荐函、 推荐汇总表(附件4)、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实地核查综合意 见表、专家信息表(附件5)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电 子档及纸质一式两份)于12月2日(周五)前报送至省高新技术 创业服务中心。
五、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过程中,如发现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国家级科技 企业孵化器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各设区市科技局 在对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核 查时,要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
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 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杜绝弄虚作 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认定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联 系 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史晓星、康亚飞 省科技厅高新处 徐 华
联系电话:025-83379768、83374203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2112室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 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
2.实地核查综合意见表 3.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4.2022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5.专家信息表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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