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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星级企业的公告

时间:2022-10-24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提质增效、创新争星”活动的意见》(常发〔2018〕22号)精神,为激励全市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现开展2022年度星级企业评定工作,评定采用企业先行申报、而后综合评定的办法。申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税收标准。还原留抵退税因素后,2022年度企业上缴入库含有地方级税收的全部税收总量(含当年免抵税额数),包括企业高管限售股减持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不包括企业减免税额、代扣代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稽查查补入库、补交以前年度欠税额。工业企业、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3000万元(含)以上,现代服务业企业20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界定。在我市境内注册、缴税且独立核算的企业。

以集团名义合并参评的企业,仅限于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其他本地企业,必须合并申报参评。

同一外地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成立的相互之间无持股关系的企业,视为关联企业,须合并申报参评,并明确入库税金最高的企业参与表彰。

央企、省属企业在本地成立的同一业务领域的子公司、分公司,须合并申报参评。

其他要求。(1)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不参加评定;(2)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存在不良和违约记录,不得参评;(3)存在严重失信情况,不得参评;(4)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不得参评;(5)按照《常州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18〕27号),被评为C、D类的工业企业,不得参评;(6)集团企业须一次性申报,不得补报。

二、组织申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属地企业根据条件自主申报星级企业,并开展资格初步认定。凡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参评的企业,请填写《2022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以集团名义参评的企业由母公司统一申报),将盖章的PDF文档和WORD版电子稿分别报送至企业(母公司)注册地相关职能部门邮箱。

三、联系方式

1.工业企业请向注册地工信部门申报。

溧阳市:雷华,0519-87286026,164728624@qq.com;

金坛区:袁明,18921098021,jtjm2006@163.com;

武进区:沈娇露,0519-86310163,1016230151@qq.com;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解承,0519-85127795,jfj2412@163.com;

天宁区:杨张灵,0519-69660603,2707967026@qq.com;

钟楼区:杨剑,0519-88890712,414920736@qq.com;

常州经开区:张昆,0519-89863185,693598262@qq.com。

2.现代服务业企业请向注册地发改部门申报。

溧阳市:陈蕾,0519-87269099,478176079@qq.com;

金坛区:鲍方霞,18961208938,569616503@qq.com;

武进区:方丽媛,0519-86310119,715403218@qq.com;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方一,0519-85127670,464315711@qq.com;

天宁区:曾琳,0519-69660576,626455746@qq.com;

钟楼区:吴璆莹,0519-88890759,269605746@qq.com;

常州经开区:陆强,0519-89863309,36859143@qq.com。

3.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请向注册地住建部门申报。

溧阳市:房地产业钱吉平,0519-87272022,1648836585@qq.com;建筑业吕旭斌,0519-87218860,133933593@qq.com;

金坛区:房地产业荆阳,15195058476,1157103532@qq.com;建筑业王新荣,82695112,527475032@qq.com;

武进区:房地产业岳开,0519-86310977,119441780@qq.com;建筑业宋巍飞,86310917,443109924@qq.com;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房地产业邵平,0519-81809879,45602505@qq.com;建筑业姚佳,0519-85175625,568153915@qq.com;

天宁区:房地产业戴荣,0519-69661128,378631250@qq.com;建筑业蒋勇,0519-69660860,88498342@qq.com;

钟楼区:房地产业朱丽萍,0519-88890471,107258434@qq.com;建筑业张树林,0519-88890416,781122794@qq.com;

常州经开区:房地产业张协,0519-89863243,459301596@qq.com;建筑业倪萍,0519-89863802,824873841@qq.com。

四、申报日期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公告由市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22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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