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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灵雀计划”申报开始!时间:2022-07-07 根据《江北新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先导工程(“灵雀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宁新区委发〔2017〕7号)、《关于优化江北新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先导工程(“灵雀计划”)的意见》(宁新区管创发〔2020〕70号)的规定,现启动2022年“灵雀计划”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 1.灵雀企业 (1)2021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上,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0%; (2)2021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20%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2021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含)-1亿元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10%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2021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5%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小灵雀企业 (1)2019年1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 (2)2021年企业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且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25%以上; (3)2021年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02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填报《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申报表》(以下简称《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企业申报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提交至企业所在平台、街道。 (二)各产业平台、街道初审 各产业平台、街道对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见附件1“所在平台、街道初审意见”栏),填写《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初审汇总表》(以下简称《初审汇总表》,见附件2、3),加盖单位公章。 03材料要求 1.企业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材料; 2.各平台、各街道提供《初审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 以上材料于7月20日前报送至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凤滁路48号1楼C103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窗口 孟雨晴 88020862 自主创新服务中心 张明辉 58856801 科技创新局产业科技办 曹亚陆 88029535 附件(1-3)点击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