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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2-08     【转载】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 动《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快落实,2022年度省科 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将坚持“四个面 向”,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 着力增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支撑能力,加快突破产业链自主 可控、绿色低碳转型、区域创新发展等领域的前沿科学问题,培养顶尖科学家和优秀青年人才,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打 造科技强省提供强大源头支撑。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 金)按照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 题、面上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 把握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 未来产业培育,对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 署,遴选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组织若干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力争 通过5-10年的努力,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技 术,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创新集群(具体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 另行发布)。

(二)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深入贯彻国家科研人才培养 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 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把人才优势转化为高质 量发展动力。专题分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 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类别组织。部分项目由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 资金资助。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能进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人 选等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 向江苏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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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 新能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实 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 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 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 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 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 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 科研人才中,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发展潜力较 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持续支持。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学科 领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论文和重要的专有技术如专利等。省优秀 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2021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 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齐备。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 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3.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 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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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 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 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 不超过38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 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 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三)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 眼于总体布局,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 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 过1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组织方式

1.项目由各市、县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 查并推荐申报,在宁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部 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项目申报由各高校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其他 高等院校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审核推荐 及立项后管理等事宜。各县(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组织申报 的项目,须先经设区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直接报省。

2.各市、县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所推荐各 —4—

类项目中,医院项目应控制在所报该类项目总数30%以内(部省 属普通本科高校项目直接报省,不计入各地项目总数)。鼓励和 支持企业开展原创研究,建有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可增加1项 面上项目申报名额。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采取择优推荐方式,推荐数 (见附件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当年 按期通过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数 25%比例择优推荐申报(部省属 高校项目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推荐),已结题青年基金项目纸质材料 与优青申报书一并报送。青年基金项目不限制推荐名额,2020 年 和 2021 年已连续 2 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 人,暂停 1 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

4.本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前,有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超过 合同规定实施期 2 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按照应结未结项 目数核减 2022 年该单位省基金面上项目推荐数量。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 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 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 (见附件 1),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面上项目不设指南,申 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 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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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经费管理试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 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包括 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惩戒措施等内容,报省科 学技术厅备案。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 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 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4.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设置主要针对我省产业技术领域关 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要科学问题。申请人需准确把握申报通知和 项目指南的要求,面向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 凝练科学问题,突出需求导向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不符合上 述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5.本计划内,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除在 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同一项目申报 人限报 1 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 个项目;作为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主要参与人,总数不超过 2项。有其它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除可以申报本计划面上项目或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申报人不 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

6.申报省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科技计划 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 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 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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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35 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 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7.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 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 号)、《关于进一步弘 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 〔2019〕336 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 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 知》(苏科监发〔2020〕319 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 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 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 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 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 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 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 处理。

8.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江 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 科技规〔2018〕3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 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 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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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 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 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 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 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9.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 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 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 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 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 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 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 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 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 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 查表》,申报材料附件1-3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 —8—

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 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 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 不再另行通知。

3.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 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 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30,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7:30,逾期不 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 17:30,逾期不予受理。

5.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合同时, 将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纸质版(红头文件)和电子版(word版) 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以后年度新获青年科技人 才创新专题项目时,已备案过的单位无需再次备案,管理规定有 修订的可重新备案。

联系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陈钟文 喻梦伊 电 话:025-85485899 025-85485897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发处 范 军 孙 彦
电 话:025-83616056 025-8336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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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指南 2.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申报数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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