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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2-09     【转载】

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 励。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研发费用补助的机构原则上不重复奖 补。申报条件:申请的新型研发机构应为独立法人,参加国家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以研发服务为核心 功能,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机构2021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苏北五市的机构不少于200万元),其 中研发等科技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主营 业务收入不包含财政拨付的建设经费)且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许可合同收入占科技服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为单一关 联单位(有股权关系)的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超过 30%。相关材料及数据等以具有资质的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为 准,审计所涉及的科技服务收入需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过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6 — 实施方式:由新型研发机构自愿申请、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汇 总上报。3.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 落实科技改革“30条”政策,依据《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 金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输出方、吸纳方、中介方 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奖补。实施方式: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 实施细则》,2022年4月底前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输出 方、吸纳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技术交易数据进行审核、公 示;省统筹中心对中介方促成的技术交易数据进行审核公示;省 科技厅依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数据提出奖补意见会省财政 厅后实施。(三)其他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技部部署的重大任务项目,以及地 方明确列入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建设方案的重大载体建 设项目和“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式:采用定向组织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 可行性方案,经同行专家论证评审,成熟一个,启动一个。二、申报要求 1.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部署。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 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 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 — 7 — 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 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 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 “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 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2.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 《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 〔2018〕3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 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 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 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 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 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 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 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 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 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 — 8 — 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 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 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 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 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 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有在研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不得牵头再次申报本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 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 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 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 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 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 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5.设区市科技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区或系统 的统筹,加大重大项目组织力度,对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 中心、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型研发机 构等建设项目,应与省科技厅会商后再由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申报 材料。新建项目实施期为3-5年。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将通过科技 — 9 — 计划专项资金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统筹实施。6.项目预算编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 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执行, 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 以其它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在省实验室建设和新型 研发机构建设项目中探索“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同一单 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 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项目申报书经项 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三、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 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中 心、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 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其他项目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 装订)。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 版一致。2.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推荐, 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申报项目审核意见表随同项目正 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 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本通知及有关表格请在 — 10 — 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 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 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 度 获 立 项 项 目 将 在 省 科 技 厅 网 站 ( 网 址 :http:// 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30,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7:30,逾期不 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 17:3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汪飞(025-85485833)、李 旭红(025-85485920)。省科技厅科研机构处:张传晖、徐亮、黄坚、范宜、凌家俭 025-83350801、86637560、57715340 附件:1.江苏省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申报书 2.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申报书 3.江苏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申报书 4.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 5.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申报书 6.新型研发机构奖补申请表 — 11 —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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