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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2-09     【转载】

年科学家牵头申报的前 瞻性技术创新项目1项。(4)其他:南京国家农高区可推荐“揭榜挂帅”专题项目4 项,各有关省级农高区可推荐“揭榜挂帅”专题项目2项,国家 农业科技园区可推荐1项。第六、第七批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 略联盟及前五批绩效考评优秀的省联盟可推荐1项,申报单位由 联盟理事长单位确定并出具推荐函,由申报单位属地科技行政管 理部门推荐。(5)品种后补助项目不占指标,推荐数不超过各部门各单 位可推荐项目总数的50%。2. 除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研发型企业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 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前沿基础 和重大创新载体除外)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同 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计划、省创新支撑计划(乡 村产业振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和省碳达峰碳中和专项 — 6 — 资金(前沿基础和重大创新载体除外)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 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 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3.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 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 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 合作计划项目项目)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 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本计划、 省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和 省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前沿基础和重大创新载体除外)项目。品种后补助项目不受上述限制。4. 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 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及使用须 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 使用范围合规。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 预算的50%。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 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 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5.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 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 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 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 — 7 — 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 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 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 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 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 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 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 出相应处理。6.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 3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 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 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 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 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 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 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 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 况进行抽查。7. 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 8 — 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 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 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 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8.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 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 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 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 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 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 “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 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五、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 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 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顺序,一式 两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 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等须 在网上填报上传,其他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 — 9 — 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青年科学家牵头申报的前瞻性技 术创新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学位、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 件。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的项目,须同时提供联盟推荐 函。2.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报送(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 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 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 通知。3.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30,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7:30,逾期不 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 17:3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 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4. 联系方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王超群 025-85485955 省科技厅农村处 顾冰芳 025-57712971 南京国家农高区 张 群 13813092966 宿迁省级农高区 沈 洪 13056106698 连云港省级农高区 王 静 15061367177 — 10 — 附件: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 业)项目指南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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